专为高三考生提供有价值的资讯
依据《标点符号用法》,在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或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使用顿号。若并列的引号或书名号之间存在其他成分(例如引语后的括注或书名号后的说明),则宜使用顿号。
双引号之间是否使用顿号
书名号与书名号、双引号与双引号之间,本身已具有停顿意味,因此无需再加顿号。
原因如下:
从表述功能来看,并列的引号或书名号,无论实际是否存在停顿,不使用顿号也不会导致理解困难;
当所引内容较多或已包含标点符号时,若并列的引号或书名号间再用顿号,不仅影响美观,也降低了符号表达效率;
从编辑出版技术处理角度,多数出版社在并列引号间不使用顿号。
示例如下:
1、“日”“月”组合成“明”字。
2、店内悬挂着“顾客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等横幅。
3、《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四大长篇小说名著。
4、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与“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均为脍炙人口的诗句。
2.引号之间用顿号吗
Copyright 2019-2029 http://www.2gaosan.com 【爱高三】皖ICP备18021724号-6
声明: 本站 所有软件和文章来自互联网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 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