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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天津商业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为综合成绩)和志愿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顺序志愿录取规则: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
第十条 学校专业志愿录取时依据属地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安排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需退档时,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低者做退档处理。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江苏省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二条之有关规定。内蒙古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一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及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依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比较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时,先比较A+等级个数,如相同,再比较A等级个数,依此类推)。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一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依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条件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执行本章程第二十一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未单列招生院校代码或未单设投档单位的,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在同一省份同一录取批次单列招生院校代码或单设投档单位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招生计划与我校其他招生专业计划在同一省份安排在不同录取批次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在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上海、北京、天津、海南等省),我校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招生计划与我校其他招生专业计划安排在不同院校专业组的,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或填报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上述两合作办学项目根据项目办学要求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分别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制定详细规则要求,具体要求执行学校两合作办学项目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用于录取及专业安排的高考成绩,以各省招办的投档成绩为准,未加入投档成绩的其他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
第十七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英语是第一外语语种(日语专业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酒店管理(中美合作)、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业课程以英文授课为主,且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前两年基础课学习阶段须达到美国合作学校(FIU)所要求的托福IBT考试成绩或雅思考试成绩或FIU认可的布罗德学院(Broward College)开设的四门学术英语写作课程成绩(即可免托福或雅思要求),方可进入该项目后两年专业课阶段学习;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需取得总分不低于6.0的雅思成绩方可注册进入澳方专业课程学习。我校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较高,小语种考生和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未达到满分三分之二的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文科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5400元/生、年;设计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绘画、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旅游管理(高尔夫经营管理方向)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不含训练费);酒店管理(中美合作)专业学费28000元/生、年;财务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住宿费:3-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5-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7-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入学手册。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校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对学生色觉有要求,色盲及色弱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学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学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具体专业 | 专业大类 | 专业小类 |
智能制造工程(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环境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应用统计学(本科) | 理学 | 统计学类 |
经济统计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 | 工学 | 土木类 |
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酒店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能源动力类 |
动画(本科)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绘画(本科) | 艺术学 | 美术学类 |
生物工程(本科) | 工学 | 生物工程类 |
包装工程(本科) | 工学 | 轻工类 |
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 | 工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制药工程(本科) | 工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软件工程(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自动化类 |
通信工程(本科) | 工学 | 电子信息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 工学 | 计算机类 |
工业设计(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 | 工学 | 机械类 |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本科) | 工学 | 材料类 |
会展经济与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土地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公共管理类 |
统计学(本科) | 理学 | 统计学类 |
生物技术(本科) | 理学 | 生物科学类 |
应用化学(本科) | 理学 | 化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理学 | 数学类 |
应用心理学(本科) | 理学 | 心理学类 |
英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日语(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翻译(本科)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电子商务(本科) | 管理学 | 电子商务类 |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旅游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旅游管理类 |
财务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物流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市场营销(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法学(本科) | 法学 | 法学类 |
信用管理(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财政学(本科) | 经济学 | 财政学类 |
经济学(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 经济学 | 经济与贸易类 |
金融学(本科) | 经济学 | 金融学类 |
会计学(本科)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工程管理(本科)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从高考成绩公布到最终录取结果出炉,通常需要15天至1个月不等,完整录取周期可能持续40天左右。具体时长因省份、录取批次而异,考生需结合本省招生办公布的时间表主动查询。
一、各省录取时间差异较大
不同省份的高考录取日程由当地教育考试院独立安排,因此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标准。
二、不同批次的录取时长不同
高考录取按批次进行,各批次的时间跨度差异显著:
本科提前批:涉及军校、公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通常最早启动且耗时最短。
本科批:普通本科批次因考生数量多、审核流程复杂,耗时较长。
高职(专科)批:通常在本科录取结束后进行,周期较短。
天津商业大学原名天津商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先后隶属于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天津商业大学。学校办学面积1400亩,在校生2.3万余人。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办学特色,秉承“育经世之商才,授致用之术业”的办学理念,以“笃学 弘毅 明德 济世”为校训,坚定不移走“商科特色彰显、商工深度融合、文理交叉贯通、多科协调发展”改革创新之路,高质量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商业大学建设。
学校实施学科牵引战略,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布局,强化学科内涵建设,推进“数智+”赋能学科建设,打造以商科为核心的多学科协同发展体系。学校围绕建校时商业管理和商业科技融合的学科定位,不断拓展学科内涵,形成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七大门类学科。学校设有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合作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会计学院13个专业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3个教学部及高职与继续教育学院。拥有1个天津市一流学科,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3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设立“碳达峰碳中和”交叉二级学科。工程学、农业科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9人次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弘扬教育家精神,遵循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引育并举,以育为主、以用为要,促进形成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活力焕发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26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51人。拥有国家级人才6人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1人、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1人、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1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3人、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1人。天津市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1人,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1人。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资助1人。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2个。天津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1个,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现有兼职博导13名。
学校实施人才培养提质行动,健全人才培养新体系,着力培养造就具有社会责任感、商学素养、创新创业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60个本科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天津市级一流本科课程57门。拥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天津市级精品课16门。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天津市品牌专业,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8个专业为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2个专业为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13个专业获批天津市新工科重点建设专业。金融学专业为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学校拥有热能与动力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食品与药品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天津商业大学—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建立起“意识、知识、能力、体验”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
学校实施科研攀峰行动,强化有组织科研,不断提升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现有冷冻冷藏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商务部老字号协同创新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低碳冷链重点实验室(部省共建)3个部级科研平台;1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个天津市“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2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天津市级智库;设有“环境能源+X创新实验室”“双碳研究院”“大健康协同创新研究院”“数字经济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等交叉创新平台。2024年,学校在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上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作为参与单位完成的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近百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50余项。
学校实施合作交流拓深行动,拓展和深化国际合作交流,搭建与国际知名院校交流平台,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韩国、罗马尼亚、波兰、芬兰等国家的50多所高校建立了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与澳大利亚查理斯特大学、美国东密西根大学等学校开展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与法国巴黎萨克雷大学、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共同设立博士联合培养项目,积极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学校主动融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一基地三区”、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与政府机关、行业企业和学术机构签署各类社会合作协议400余项,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升。(数据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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