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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网站消息,清华大学教务处近日发布《关于拟给予何某瑞退学处理的告知书》。清华一美籍本科生何某瑞休学半年未复学、联系未果。清华大学教务处发布公告对其拟退学处理。
据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网站1月8日消息,清华大学教务处近日发布《关于拟给予何某瑞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何某瑞(HAMI***N COREYNI*****S),男,美国国籍,1998年2月16日出生,工业工程系工02班本科生。
何某瑞于2023年3月办理休学半年,2023年秋季学期应办理复学,截至目前尚未办理复学,院系多次联系他均未得到回复。根据《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清校发[2020]38号)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应予以退学处理。
这份告知书称,经2023年12月4日清华大学教务处处务会议讨论,决定拟给予何某瑞退学处理。
清华大学教务处表示,何某瑞如对本拟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或口头陈述、申辩。
《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退学处理:
(一)在学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已重新学习且考核合格的课程除外)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的;
(二)连续两个学期(春季、秋季)每学期所取得学分少于6学分的;
(三)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但未达到毕业或者结业要求的;
(四)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五)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六)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连续离校达2周的;
(七)未经批准逾期超过2周未注册的;
(八)在学期间出境,未经批准逾期超过2周未返校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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