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
【学制】五年
【培养目标】
培养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人文和职业素养、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坚实的医学知识和系统法医学知识及技能,掌握医学、法医学与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案例分析的思维方法,熟悉司法鉴定程序、熟悉与法医学有关的国家各项法律以及法医工作的政策和规程,了解法学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良好的思维判断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有基本的法医学检案鉴定能力,能从事法医学鉴定、科学研究等工作的法医学高素质专业人才。
【就业去向】
各级司法部门(公安、检察、法院)、医院、司法鉴定机构和保险公司等从事法医鉴定工作,各级各类医药院校和医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医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备注:法医学专业就业方向主要是为公安和司法机关输送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物品或物质进行鉴别并作出鉴定的专门人员。请考生及家长填报自愿时,留意参考公安、司法机关公招条件中有关性别的要求。